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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秘魯自貿區使用的優惠性原產地證FORM R:2010年3月1日,《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正式生效,這標志著中國-秘魯自貿區貨物貿易降稅進程正式啟動,為雙邊貿易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和更廣闊空間。按照大家質檢總局要求,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于3月1日起正式簽發“中國-秘魯自貿區優惠原產地證書”。產品涉及機電、化工、醫,、輪胎和輕工等多個行業,企業憑證書可獲得3%至100%不等幅度的關稅優惠。貨物完稅價格總值不超過六百美元或進口方幣值等額的,無需辦理產地證,出口商書面聲明即可。
為進一步普及優惠產地證的使用,引導企業利用優惠產地證實現進口關稅減免、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建議廣大進出口企業主動、及時了解各種自由貿易協定及優惠政策。
我公司經海關總署、貿促會、商檢局等注冊批準,可為沒有進出口權備案的企業提供商檢報關、原產地證、貿促會證明書、大使館認證 等進出口代理服務。歡迎來電垂詢!服務熱線:13692179567 QQ:1638559391
中國-秘魯產地證申請時間:應在貨物出口前或當天申請辦理。后發證書申請要求同FORM A證書一致,補發標記“ISSUED RETROSPECTIVELY”在證書右上方標題欄內的“(see Overleaf Instruction)”下方空白處生成。
中國-秘魯地證的期:自證書簽發之日起一年內。
中秘產地證的直運規則:產品必須符合亞太自貿區原產地直運規則。如果貨物經香港、澳門轉口至各協約國的貨物,須在獲得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產地證明書后,向香港、澳門中國檢驗有限公司申請辦理“未再加工證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請,欲進入產品詳情頁面,請點擊鏈接:中檢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