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開平依利安達電子有限公司酸性蝕刻液再生及回收利用建設項目(二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報告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審批機構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審批機構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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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審批機構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