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嚴格控制“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堅決遏制產能過剩行業擴張。
西寧市與海東市禁止新建或擴建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產能過剩項目;不再審批、核準水泥、鐵合金、碳化硅、鉛鋅冶煉等行業新增產能建設項目。嚴格控制單位產品能耗超限額,污染排放不達標,產業布局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的新建、改擴建及異地搬遷項目。
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總量指標作為新增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全省重點地區新(改、擴)建項目嚴格執行新建項目新增主要污染物總量前置審批,實施區域污染物新增量指標與區域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實際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相掛鉤,實施不同倍量的總量置換削減措施,排污指標全部通過排污權交易有償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