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白銀指數系列主要包括兩條指數:一是作為白銀價格參考的上海期貨交易所白銀商品指數(中文簡稱“上期白銀指數”,英文簡稱“SHFEAGCI”),二是跟蹤主力合約收益率的上海期貨交易所白銀超額收益指數(中文簡稱“上期白銀超額收益指數”,英文簡稱“SHFEAGCIER”)。
上期白銀指數系列作為白銀品種價格和收益的參考指標,是對我國商品指數體系的有效補充,為宏觀調控提供了依據。上線上期白銀指數系列,有利于健全多層次商品市場體系,改善期貨市場投資者結構,提升市場效率,進一步增強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套期保值功能。滿足實體企業個性化的套期保值需求,拓展期貨市場服務國民經濟的深度和廣度。
上期白銀指數系列滿足開發衍生產品的基本條件。一是白銀品種市場化程度高。上期白銀指數系列選取白銀期貨合約作為標的,其對應的現貨品種市場覆蓋率高。二是白銀期貨市場交易順暢,整體功能發揮相對較好。2014年,白銀期貨市場運行平穩,上期白銀期貨合約成交量累計超過3.84億手,成交金額為22.9萬億元。充足的交易量和持倉量為上期白銀指數系列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三是在國內期貨市場較為嚴格的交易制度和監管模式下,未見明顯的不可控因素、風險及影響市場穩定運行的制度障礙。
具體編制方案
一、編制目標
上海期貨交易所白銀商品指數系列(以下簡稱“上期白銀指數系列”)設定標尺性和投資性兩大編制目標。標尺性要求是指白銀指數系列能夠反映白銀產業的整體價格變化狀況。投資性要求是指數能夠作為投資業績的評價標準,為指數化投資和指數衍生產品創新提供基礎條件。
二、編制原則
上期白銀指數系列充分考慮流動性、連續性、抗操縱性三大基本原則。流動性原則是指較大規模的投資不至于引起商品指數值的較大變化,從而盡量減少商品指數投資的交易成本。連續性原則是指商品指數既能反映市場變化,又能保持與歷史數據的可比性。抗操縱性原則要求設計中保證商品指數的關鍵參數不易被人為操縱,保證指數數據能夠反映客觀情況。
三、品種選擇
選取白銀期貨品種作為唯一的指數成份商品,并滿足合規性要求和流動性要求。
合規性要求是為了保證指數計算數據的可得性和可靠性;流動性要求是為了保證合約的交易活躍性,保證價格的可靠性和競爭性,增強指數的可復制性。
四、合約選擇與合約展期
(一)合約選擇
選取指定合約價格作為指數計算依據,每年的指定合約對照表將在八月之前公布(年中若發生主力合約轉換偏離等特殊情況,則進行相應調整)。歷史指定合約對照表依據該月持倉量最大的合約確定,目前采用過去3年的平均數據。如果歷史數據少于3年,則按特殊情況處理。 (二)合約展期設置
當指數跨月時,由于采集合約價格的遷移,會產生指數連續性問題。為解決連續性問題,選取每月10日(含當日,遇法定假日時順延至假日后的第一個交易日)及之后四個交易日,共5個交易日作為展期窗口。按照等比例展期規則,在展期窗口期間,每日展期20%的合約,即舊指定合約以每日20%的比例逐步退出指數計算,新選擇合約以每日20%的比例逐步進入指數計算。具體的合約展期規則如下表。
(三)展期特殊情況處理
在正常交易日,當出現如下特殊情況之一時,將對展期程序進行調整。
1.不是展期相關合約的交易日;
2.展期相關合約出現單邊市;
3.當出現展期相關合約日結算價格存在明顯差錯、日結算價格無法正常發布、合約交易終止等情況時,指數發布機構有權利修正展期相關合約日結算價格。
4.交易所認定的其它異常情況。
當出現如上特殊情況時,將導致清算或建立展期相關頭寸比較困難,故有必要對展期程序進行調整,具體處理措施如下:如果特殊情況在展期第一天出現,則當天不滾動,下一天滾動40%(累計滾動40%);如果出現在展期第二天,則當天不滾動,下一天滾動40%(累計滾動60%);以此類推。如果整個展期都屬于特殊情況,則在接下來無特殊情況的最近交易日一天全部完成展期。
上期白銀指數系列作為白銀品種價格和收益的參考指標,是對我國商品指數體系的有效補充,為宏觀調控提供了依據。上線上期白銀指數系列,有利于健全多層次商品市場體系,改善期貨市場投資者結構,提升市場效率,進一步增強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套期保值功能。滿足實體企業個性化的套期保值需求,拓展期貨市場服務國民經濟的深度和廣度。
上期白銀指數系列滿足開發衍生產品的基本條件。一是白銀品種市場化程度高。上期白銀指數系列選取白銀期貨合約作為標的,其對應的現貨品種市場覆蓋率高。二是白銀期貨市場交易順暢,整體功能發揮相對較好。2014年,白銀期貨市場運行平穩,上期白銀期貨合約成交量累計超過3.84億手,成交金額為22.9萬億元。充足的交易量和持倉量為上期白銀指數系列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三是在國內期貨市場較為嚴格的交易制度和監管模式下,未見明顯的不可控因素、風險及影響市場穩定運行的制度障礙。
具體編制方案
一、編制目標
上海期貨交易所白銀商品指數系列(以下簡稱“上期白銀指數系列”)設定標尺性和投資性兩大編制目標。標尺性要求是指白銀指數系列能夠反映白銀產業的整體價格變化狀況。投資性要求是指數能夠作為投資業績的評價標準,為指數化投資和指數衍生產品創新提供基礎條件。
二、編制原則
上期白銀指數系列充分考慮流動性、連續性、抗操縱性三大基本原則。流動性原則是指較大規模的投資不至于引起商品指數值的較大變化,從而盡量減少商品指數投資的交易成本。連續性原則是指商品指數既能反映市場變化,又能保持與歷史數據的可比性。抗操縱性原則要求設計中保證商品指數的關鍵參數不易被人為操縱,保證指數數據能夠反映客觀情況。
三、品種選擇
選取白銀期貨品種作為唯一的指數成份商品,并滿足合規性要求和流動性要求。
合規性要求是為了保證指數計算數據的可得性和可靠性;流動性要求是為了保證合約的交易活躍性,保證價格的可靠性和競爭性,增強指數的可復制性。
四、合約選擇與合約展期
(一)合約選擇
選取指定合約價格作為指數計算依據,每年的指定合約對照表將在八月之前公布(年中若發生主力合約轉換偏離等特殊情況,則進行相應調整)。歷史指定合約對照表依據該月持倉量最大的合約確定,目前采用過去3年的平均數據。如果歷史數據少于3年,則按特殊情況處理。 (二)合約展期設置
當指數跨月時,由于采集合約價格的遷移,會產生指數連續性問題。為解決連續性問題,選取每月10日(含當日,遇法定假日時順延至假日后的第一個交易日)及之后四個交易日,共5個交易日作為展期窗口。按照等比例展期規則,在展期窗口期間,每日展期20%的合約,即舊指定合約以每日20%的比例逐步退出指數計算,新選擇合約以每日20%的比例逐步進入指數計算。具體的合約展期規則如下表。
(三)展期特殊情況處理
在正常交易日,當出現如下特殊情況之一時,將對展期程序進行調整。
1.不是展期相關合約的交易日;
2.展期相關合約出現單邊市;
3.當出現展期相關合約日結算價格存在明顯差錯、日結算價格無法正常發布、合約交易終止等情況時,指數發布機構有權利修正展期相關合約日結算價格。
4.交易所認定的其它異常情況。
當出現如上特殊情況時,將導致清算或建立展期相關頭寸比較困難,故有必要對展期程序進行調整,具體處理措施如下:如果特殊情況在展期第一天出現,則當天不滾動,下一天滾動40%(累計滾動40%);如果出現在展期第二天,則當天不滾動,下一天滾動40%(累計滾動60%);以此類推。如果整個展期都屬于特殊情況,則在接下來無特殊情況的最近交易日一天全部完成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