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有工業“黃金”和“維生素”之稱。甚至從一定意義上說,美軍在冷戰后幾次局部戰爭中壓倒性控制,正緣于在稀土科技領域超人一等。
由于日本國內稀土資源極為貧乏,資源儲備成為其保障長期資源供給的首要措施。
目前,日本資源儲備可分為石油、液化石油氣和稀有金屬三大儲備,其中稀有金屬儲備包括稀土在內的10種必須儲備的稀有金屬。
日本資源儲備分為國家儲備和民間儲備兩個層次,且對于礦產資源的民間儲備體系的建立要早于國家儲備體系。早在1974年,日本通產省就已出臺相關政策,選定部分有條件儲備的礦產資源作為戰略資源進行儲備。在隨后的1976年,日本通過設立“特殊金屬儲備協會”這一社團法人,采取“政府出資、民間管理”的形式進行礦產資源的民間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