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危險廢物底數調查和督查考核。市環保局對全市危險廢物產生、經營單位2015年度生產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全面掌握危險廢物產生的種類、產生量、處置量等相關信息,摸清歷史遺留危險廢物堆存情況。同時開展規范化管理考核,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對隨意處置、非法轉移或接收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強化涉危險廢物新改擴建項目源頭管理。該局嚴格環評和“三同時”審批關,將危險廢物作為環評審批的重點內容,要求環評單位在涉危的新擴改項目環評文件編制中,全面分析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種類、危害特性、產生量、利用或處置方式,明確貯存設施建設要求,科學預測其對環境影響的程度、范圍,為危險廢物日常監管提供支撐,同時及時掌握轄區涉危企業變化情況。
規范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該局要求各縣(市、區)嚴格執行落實危險廢物轉移(接收)聯單、計劃申報及審批制度,定期統計報送本轄區危險廢物轉移數量和聯單發放、返還情況,做到安全轉移、管理規范、簡化流程、提高效率。
積極推進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督促加快市固體廢物綜合處置中心建設,確保年底前主體工程完工,提高我市危險廢物的利用、處置能力。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建設能力匹配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實現統一收集、統一處置,鼓勵園區、大型企業配套建設集中處置設施及水泥回轉窯等工業窯爐,協同處置危險廢物。
加大對涉危企業的執法監管力度。重點檢查危廢去向,嚴厲打擊非法轉移,限期處置超期貯存危險廢物問題。對自有利用處置設施污染物超標排放,特別是二惡英超標的,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限期治理、關停等。堅決查處無證從事危廢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行為,對持證經營單位開展監督檢查監測,定期評估持證單位污染防治情況和突發環境事件防范能力,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或吊銷經營許可證。